Rainbow City

  • 9th 七月 2009, 63 views

rainbow

I love this city,  I know you are the rainbow of my heart.

嗯,嫌肉麻,这个又不是人家说的。

其实有时候人类的爱是很肤浅的,就好象那些从来没有花钱买过MJ一盘磁带的人纪念起MJ一样,在有人观看的时候就澎湃,在没人观看的时候就黯淡,姿态饱满,底气不足。

所以大家都说,你们终于在一起了,恭喜,但肯定要磨合,肯定会吵架。因为日子淡得像水的时候,就不会迁就对方,该感觉到委屈全都会来。

奇怪,日子为什么会淡得像水呢?难道是扯淡的?

唯一需要磨合的是城市。

虹城上班要早起快两个小时。刚开始颇有点“我欲乘风归去”的晕乎。加班就更没得比了,因为分母是0,同比很容易算出来收敛于无穷大。

虹城吃得比较辣,连胸部上都长青春痘了。偶像派每天都指着它说本座是“三奶神童”,然后三奶神童的牙龈就立崩了。偶像派于是给本座包里放了甲硝唑,一大搓不明真相的同事对药瓶表示了强烈关注。也不怪他们,药瓶上写着本药主治:

宫颈炎、宫颈糜烂、滴虫性阴道炎、细菌性阴道炎、霉菌性阴道炎、盆腔炎、附件炎

虹城仍然没有改变本座生活不能自理的状况。在上班的前一天本座丢了钥匙,后来在老弟家找到了。这个事情本来让本座很欢欣,以为就此摆脱了老年痴呆症前兆的阴影,结果在接下来的两天偶像派下班回家都发现本座出门没有关灯。

这是为神马呢?明明出门的时候是关了灯的。后来想起来了,没敢告诉偶像派:两次都是回来拿东西忘记关灯了。一次是钥匙,一次是手机……

I love this city!

Go for it

  • 5th 七月 2009, 184 views

superheroes

Or go fuck yourself.

这是不是《Scarface》里面的一句台词来着?

很多时候,需要做一点决定的时候,本座都秉承这样的态度:不过多分析,做了再说。

有时候会给自己或者别人添麻烦,不过总比坐在那边考虑好。

比如,要不要再做电信行业?

比如,装修/婚礼/跳槽,这三件折腾人的事情应不应该放到一起做?

其实生活有时候之所以不如踢球或者耍流氓容易就是因为你看不见自己要射的那扇门或者要调戏的妇女。

Go for it, or go fuck yourself.

再比如,要不要去看一看《变形金刚II》? 

本片至少有比本座还喋喋不休的男主角一砣,比春哥还彪悍的色情狂老妈和永远露出大半个胸部随时都翘着嘴唇的性感女友各一枚,以及一大堆你经人指点或线上搜索或10倍慢镜就可以认出来的博派狂派。

当主角在擎天柱要他帮忙他说他是个普通人的时候。

当主角被美女骑到身上还半推半就的时候。

那个声音在本座脑海里面回荡……

Go for it, or go fuck yourself.

—————–粗口分界线———————————————–

不过本座发现,偶像派看这部片的最大期待,居然是美国大兵镜头。所以对于她,本片其实可以改名为《美国军人展》。

而本座略high的是看到航母裂了,潜艇飞了,各种各样的长枪短炮劈啪作响,于是觉得本片可以改名为《美国军事展》。

唯一让人担心的是,当高潮来临,一干变形金刚在那边拔金字塔的时候,本座突然产生了一种可怕的预感:

在《变形金刚III》里面,狂派和博派把长城给拔了,然后用激光蚀刻了144块全张麻将。博派班长擎天柱同学、文艺委员大黄蜂同学与狂派班长霸天虎同学、体育委员红蜘蛛代表双方进行了一场“血战到底”。

是啊,你问,要不要这样拍III?

是啊,你问,要不要晚饭吃个泡豇豆?

是啊,你问,要不要明天来加个班?

Everybody dies, just go.

Everybody Dies

  • 26th 六月 2009, 118 views

MJ and CaoNiMa

如果不是您没了,本座又怎么会知道,您最喜欢的活物,是穿尿不湿的黑猩猩,和那匹纯白的草泥马。

最近忙蹉跎了,搭MJ的车给大家汇报一个,本座健在,安顿好了给大家update手机、座机、日立台式滴答机……

links for 2009-06-23

  • 24th 六月 2009, 70 views

品味时尚

  • 9th 六月 2009, 242 views

fashion

每年高考的时候,本座都特别期待江苏的作文题。因为传说中江苏的语文老师每年聚在一起都不骂国足是猪,而是骂作文命题老师是猪:对国足,他们还总是能猜中结果,而作文题,他们边都摸不着。

这次就果然又很特立独行的一猪哇:品味时尚

该作文题还有立意的提示信息:

人们追逐时尚,不是因为它适合自己的气质,而只是因为大家都是如此。

不知道这个老师是不是个反非主流斗士,出了这么个题目:说实话,现在的小孩子走出来,没有比非主流更主流的打扮了。

于是同学们为了中举,都会忽悠老师说,时尚应该是自信,又或者是绿色,又或者是环保,又或者是本真,于是就显得自己人生观世界观狂成熟狂完满,即使行走在物欲横流的今天,也能百毒不侵了。

只是无论如何,我们总还是有条件不好的孩子。他也许读书就是为了扔掉锄头,能让自己的家族到城市里,过体面的生活,却只好写,“我虽然无法上网,甚至看不到电视。除开读书,还要帮家里干农活,但是我觉得时尚其实是本真。我现在的生活就挺好的,那些人人都追求的东西,房子,金钱,并不适合我的气质”。

不知道这种话,如果叫命题老师自己去写,他会不会边写边吐。

其实,对本座来说,最近正好有一个有趣的新闻,非常的“时尚”。

大家都知道,《Kill Bill》里面的Bill,最近挂了:是真的把自己挂起来了。不过,如果你用不同的关键字去搜索,会得出蛮有趣的结果。

心地纯良如偶像派的时尚品味者:click

心地不纯良如本座的时尚品味者:click

嗯哼……其实大家不要觉得从事“手工业”的时候出事有什么奇怪的。本座在以前看Chuck大叔[1]那篇著名的Guts的时候(已经有人翻译,慎入!!)有读到过一段:

Looking back, kid-psych experts, school counselors now say that most of the last peak in teen suicide was kids trying to choke while they beat off. Their folks would find them, a towel twisted around the kid’s neck, the towel tied to the rod in their bedroom closet, the kid dead. Dead sperm everywhere. Of course the folks cleaned up. They put some pants on their kid. They made it look… better. Intentional at least. The regular kind of sad, teen suicide.

嗯哼……所以有的时候时尚人士莫名其妙的自缢,是没有那么悲情的。

这又让本座想起来,世界上有两种动物,因为特别重视配偶闻名。一种就是俺们国鸟丹顶鹤[2]。诗经说丫们谈起恋爱“鹤鸣九皋,声闻于天”。而且一方去世,另一方一定会孤单终老(要知道丹顶鹤可以活60岁左右)。

甚至有一种颇有争论的说法是,只要双方有一个意外死去,另外一个不久就会把自己的脖子打一个结,跟着死去。

每次本座看到人们这样的议论时,总是会有一些心地不纯良的时尚品味在心头默默的泛起[3]

可惜啊,老师,您看我肚子里面这么有货,却没法跟您一起品味时尚。

 

Coffee Break:
[1]这位大叔不是写黄书的,写的第一篇长篇小说叫做,《Fight Club》。
[2]还有一种是鸳鸯么?
[3]请问这样是不是比较隐晦一点…

20

  • 4th 六月 2009, 141 views

T_A_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