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blog中译名的争议

      blog自从Jorn Barger在1997提出至今,已经风靡了整个世界。它在大陆被称为“博客”,香港叫做“网志”,而在台湾叫做“部落格”。也就是说中文名字还没有定论。很多人要求统一叫法,但是各处的争论还很多。


      由于我最初接触blog就看到它被称为“博客”,故而对这个称呼有初恋的好感。它不但照顾了音,也突出了“博”之义,可以算是中等偏“信达雅”了。不过,反对这个叫法的人却是最多的。反对者称认为“博客”有太多的精英主义色彩,并被商业利益所利用,为此他们发起了“我不是博客”的运动。


     香港的叫法,大概是意思的直译,因为blog本来就是从Web log而来。个人觉得blog发展到今天,大概早就不是网络上的“记录”那么简单。写作者和阅读者,写作者和写作者之间可以大量的互动,“言者互重,阅者相惜 ”,很容易在blog的基础上形成一个兴趣相投的“社区”。因此香港的叫法大概是最不妥贴的。


      目前在网络上口碑最好的大概是台湾的叫法了。“部落格”不但体现了发音,而且带出了blog写作的“部落”化特点,得到了一众blogger深深的爱戴。而且网志是按照“格”来管理,也就是不同的归档(archive),这也是它被很多人推崇的原因。


      当然,这种比较并不是说马上我们就会看到“歪酷部落格”这样的叫法了,正如贝克汉姆之碧咸,罗纳尔多之朗拉杜,这种称呼的不同,也许只好按照初恋的故事一路演绎下去了。


      

Lenciel,男的,活的。是一个高尚的,纯粹的,有道德的,坚决不脱离低级趣味的人。-查看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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